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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21-04-0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统计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培训,开展有关卫生健康服务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和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开发;承担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维管理;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研究;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历未得到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12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应急物资储备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771-2811550转30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现场查验后交回应聘者);
(3)如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明;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5)疫情期间有关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6)个人健康码截图(截图时请勿隐藏姓名和身份证号)。
(7)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5.网上报名:请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gxwjxxzxzp@163.com,邮件名:实名编制+岗位名称+姓名。原件待参加面试时查验(原件现场查验后交回应聘者)。
6.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8.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信息中心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
1.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5日前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举止仪表、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4.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其该岗位的招聘。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测试满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成绩、岗位排名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并及时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gxzf.gov.cn)公布全部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合格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六)公示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信息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771-2803273或信息中心0771-2811550转308。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老师0771-2811550转303。
点击下载>>>
2021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同意报考模板.doc
疫情期间有关信息真实性承诺书.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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