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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公示
2020-09-07
根据贵州省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资格复审工作情况,为做好我市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的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9月1日至9月3日(工作时间)。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具体地点详见《遵义市2010年公开统一招考职位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一)。各县(市、区)职位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由各县(市、区)公务员招考办自行确定。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二。
进入递补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在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递补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指点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贵州省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三)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主动与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若因考生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招考单位在递补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各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的《报名信息表》上签署“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同意参加面试”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各招考单位在递补资格复审工作前应认真核对递补人员名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招考办汇报。在审核工作结束后,务必于2010年9月3日下午6:00前将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市直单位上报的材料为:《报名信息表》和资格复审情况说明。县、区(市)上报的材料为:递补复审情况汇总表和复审情况说明。
三、纪律监督
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的递补资格复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全市的递补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 0852-8622096
市人社局 0852-8662617
四、市、县(市、区)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市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一:遵义市2010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附件二:2010年遵义市市、县两级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警察)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三:贵州省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名信息表
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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